美國232條款專利藥品關稅政策(PL-0005)

國家:美國|狀態:即將生效(大型藥廠7/31上路)|最近更新:2026-07-15

國家
美國
主管機關
White House(行政部門)(未收錄)、美國商務部(Department of Commerce)(未收錄)
政策領域
藥品供應鏈與貿易政策
法律或行政依據
貿易擴張法(Trade Expansion Act)第232條款
公布日期
2026-04
生效日期
2026-07-31(大型藥廠);2026-09-29(中小型藥廠)
執行狀態
即將生效(大型藥廠7/31上路)

主要內容

對專利藥品進口課徵最高100%從價關稅;已與商務部確認岸置生產協議之廠商可適用20%優惠稅率,歐盟、日本、南韓、瑞士/列支敦士登及英國另享分級優惠稅率;學名藥與生物相似藥排除在課徵範圍外。

政策目標

促使藥廠將關鍵藥品生產岸置回美國本土

適用對象

2026年4月行政命令列名之17家大型藥廠及其專利藥品進口

支付與財務影響

未取得岸置協議廠商恐面臨進口成本倍增

產業影響

截至6月中,輝瑞、嬌生、GSK等3家尚未確認岸置協議,暴露於全額關稅風險;預期加速藥廠美國在地生產布局

涉及事件

美國232條款專利藥品關稅7月31日生效在即,主要藥廠岸置協議未定(E-0011)

相關人物

備註

來源為法律事務所client alert(第三級),細節建議以美國商務部或白宮官方公告覆核。

更新紀錄

來源

標題發布日期來源機構可信度
Trump Administration Imposes Section 232 Tariffs on Patented Pharmaceutical Imports: Tiered Rate Structure Takes Effect Beginning July 31, 20262026-07-08Crowell & Moring(法律事務所client alert)中(法律事務所client alert,屬第三級補充來源,建議以美國商務部/白宮官方公告覆核細節)